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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公开征集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商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

  区福利中心服务对象有261名,每年诊疗达4万余人次,2025年度需采购药品约187种,医用耗材约44种,年度总预算约为80万元,根据实际采购结算,现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质及服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分公司参与则还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的还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具备与采购规模相匹配的仓储、配送能力,具备冷链配送能力(如需冷藏药品)。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药监部门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4、所有药品及医疗耗材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常规药品/耗材需在48小时内送达,急救药品需12小时应急响应。

  6、接受不定期质量抽检,并提供退换货服务。

  7、商品按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

  四、采购与结算

  1、采购方每月按实际需求量下单采购,采购价格原则上按竞标中标价格,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可协商解决。

  2、产生的采购费用,按实际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五报名须提交资料

  1、供应商公司简介、服务及售后承诺。

  2、需按附件1格式提交明细报价单(含药品名称、规格、单价、生产厂家),填报供应商有销售的商品价格。

  3、供应商公司营业执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

  注:以上资料全部需加盖机构公章,所有提交资料请勿装订成册。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期结束后,经征集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优秀的,可以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合作的优先供应商。

  七、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5月15日。

  八、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交到福利中心,民政局采购评审小组对所报名供应商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供应商。

  附件:1.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明细表

  (联系人:彭远平、邓莉娟,电话:0755-84516087,15919861597)


相关附件:

  • 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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