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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原本话画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冯浩滨、吴洁燕、刘芸芸、郑楚珊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新鸿花园12号楼商场301-11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原本话画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15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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