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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监护仪一批和自动心肺复苏仪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监护仪一批和自动心肺复苏仪项目采用院内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1.采购项目明细(每个项目独立报名)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套)

总预算 (万元)

备注

1

LGQRMYY-2025022

监护仪一批

27

17.55

不接受进口产品

2

LGQRMYY-2025032

自动心肺复苏仪

2

22

不接受进口产品

  2.供应商须知

  (1)投标费用的承担: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领取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在开标前通知采购单位。

  (3)供应商须密切留意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4)若供应商与采购人相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须执行回避,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回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和其他从事管理的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开办、入股(除上市公司非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得在本医疗机构进行营利性活动(出具承诺函)。

  (5)未被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特定资格条件:有。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4.项目未经报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1)线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请将报名表(见附件)、公司营业执照、个人授权书及信用文件等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slgqrmyysbk2@lg.gov.cn。

  (2)信用文件包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或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

  5.领取时间:2025年5月6日8:00至2025年5月8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内

  6.项目洽谈:以最新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另行通知

  7.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请联系李老师,联系电话:0755-28932833-8803

  8.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供应商采购报名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5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供应商采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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