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城区形象宣传产品
二、采购项目内容: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部署,展现龙岗打造有意思、有商机、有得住、有品质的现代化城区典范的最新进展,推介龙岗良好的城区形象,现需制作龙岗区城区形象宣传产品。
三、采购限价:不超过30万元。
四、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
(一)通过图文素材以及数字化互动等形式,全面展现龙岗建设“四有”城区的成果。画册数量不少于40张,支持PDF、HTML5等常用格式,兼容适用于PC、手机、平板等多种设备。
(二)围绕“有意思”“有商机”“有得住”“有品质”四个主题进行创作,设计制作两套(每套4张)共8张城区形象电子海报。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国内注册经营;
(二)具备项目执行实力和专业团队,具有同类项目经验。
(三)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深圳信用网”或“龙岗诚信网”查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六、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3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一)详细报价表及具体执行方案(包含思路策划、文案创意、实施组织、团队保障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四)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范围、专业实力、同类项目承办经验服务案例等相关资质情况简介、图片、案例合同复印件);
(五)诚信状态相关信息证明资料(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相关信息以递交响应文件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加盖公章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1);
(七)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注:以上材料需全部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拷备一个光盘连材料一起提交。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八楼区委宣传部1813室。
八、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8时00分。
九、评审方法:我部将考虑申报单位的报价、资质、项目计划书、过往成功案例、团队保障等方面综合评审打分,经报部门办公会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合作单位。
十、咨询方式:龙岗区委宣传部宣传新闻科,联系人:钟小姐,咨询电话0755-88180523。
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