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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喻涛)

喻涛:

  本委已受理你诉深圳市南方国际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坪地)案【2025】251号)。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

  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63号劳动办三楼(联系人:萧富洋,电话:0755-84091580)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9:30在三楼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63号劳动办三楼 )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lg.gov.cn/bmzz/rlzyj/xxgk/qt/tzgg/index.html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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