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部署,现由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足球场运营管理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营管理内容和范围
投标方负责对新建的足球场负责合法合规开放运营,具有场地设施的使用权,承担本项目运营的全部成本,享受项目经营产生的权益,提供足球场公益免费开放服务。通过对此项目的有效管理,实现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场地环境卫生优良、日常开放有序、公共环境防疫到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提高场地利用率,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注:社会足球场场地概括表详见附件。
二、运营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技术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具备运营管理相关资质;
(二)具有足球场管理运营服务或承办足球项目赛事活动经验者优先,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
(三)投标人需提供运营管理方案,主要包括筹办赛事活动、场地公益开放、场地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公共防疫、秩序安全等方面规划;
(四)投标人需提供公益管理服务承诺。
四、评分标准
五、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
六、咨询方式
现公开征选运营管理服务方,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公示日结束前将加盖公章的方案书(一式五份)密封投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二楼办公楼204室,收件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37036。咨询电话:0755-28937007(邓先生)。
七、特别说明
(一)关于人员管理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
1.乙方应按行业标准配备场地管理人数、电工维修、保安清洁等工作人员;
2.乙方按规定配备监控系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物资;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岗位培训和定期检查巡查机制。
(二)关于公益开放时间段及场地收费标准方面的规定
1.免费开放时间在9点至15点的基础上,可给予延长;
2.实施特殊人群优惠收费政策:对未成年人(14岁以下)、老年人(60岁以上)、残疾人,应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优惠;
3.乙方每年在足球场开展不低于4期公益培训活动(每个季度一期),每期公益培训活动5次课,每次课课时为90分钟,每期开展公益培训活动人数不低于15人。旨在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推动足球运动的普及与发展;
4.不得限制公益开放对象的范围,并且应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公益开放时间及内容,公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单位、监督电话、公益免费开放预约方式等。
(三)关于财务经费方面的规定
1.乙方应提交项目经营预算及相关资料,与项目相关的财务报表应按月报备至甲方,不定期接受甲方及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查验和监督;
2.乙方应承担本项目运营的全部成本,甲方在运营管理期间不负有任何项目补贴义务;对资产清单中非质保范围内以及质保期外的维修义务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
1.乙方应谨慎使用和维护甲方采购的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对场地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等问题,乙方应加强巡场,对发现的问题于5日内维修维护,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应第一时间处理并报告甲方;
3.若因乙方的重大过失或过错导致甲方采购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寿命显著缩短,则乙方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未及时处理的,甲方或者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或更换,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转让、出借、出租本项目中由甲方购买的设施设备,不得在该等设施设备上设置抵押等权利限制。
(五)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建设用地为临时用地,若政府在该用地有其他用途或规划项目,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政府部门移交场地,在管理运营期间应承担项目经营产生的全部责任及亏损;
2.乙方经营活动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保障本项目安全合规经营,依法缴纳税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需及时购买本项目所需相关保险,险种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和财产一切险,保单及保费支付凭证提交甲方备案;
4.如乙方在项目经营中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于5日内进行整改;
5.此三处社会足球场为合并投标,不做拆分。
附件:社会足球场场地概括表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