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深财工贸〔2025〕2号),深圳市财政局向我区下达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5万元,各街道分配情况具体如下:平湖街道80万元,宝龙街道195万元,坪地街道20万元。
根据《深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深乡村振兴字〔2022〕85号)要求,此项资金用于奖励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在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方面。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