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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的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4株,其中行道树3株。

  (四)项目位置:龙城街道盐龙大道与国际大学园路交会处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国际大学园路东南侧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金工,电话:0755-8487900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pdf
  • 附件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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