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4株,其中行道树3株。
(四)项目位置:龙城街道盐龙大道与国际大学园路交会处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国际大学园路东南侧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金工,电话:0755-8487900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