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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关于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深龙七医采[LGQY2024GH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中的原资质要求为:(4)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更正为: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

  2.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评标标准中的同类项目业绩评审依据:每提供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6分。更正为:每提供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5分。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简竹路12号简竹护理院行政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740471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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