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704号)和《关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告知书》相关要求,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其2024年全部工商业电量均需通过市场直接购买。
我院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售电企业进行购电服务,现面向市场进行询价,并结合医院实际形成采购。现请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就我院用电采购单价进行书面报价,本次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用电单价(峰谷分时电价)等信息,报价包含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后期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电力市场化交易购电服务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为节约医院用电成本,拟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办理优惠用电业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每月交易电量申报、交易、结算工作。
(2)负责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及后期电力交易相关的全周期电力交易服务。
(3)负责电量电费分析、电力技术咨询、电力技术服务,重点包括与电网企业的沟通,发行电费准确性、合理性分析,相应发票获取及用电手续办理等业务,每月提供交易电量结算清单,明确交易电量和电价,并如实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相关信息和资料。
(4)提供的购电服务应不改变采购方原有的用电习惯,供电模式和供电质量保障不变,所有交易流程全权委托售电公司进行,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5)其他要求: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各项税费、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
四、基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特定资质:无
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承诺响应(投标)公司与其他响应(投标)公司不存在直接/间接持股或参股或存在管理关系,也不存在通过其他公司或人员或联系电话、地址等构成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参考“天眼查”股东穿透图或同号码查询情况)
八、询价响应文件清单
(1)营业证照;
(2)相关资质证书;
(3)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含最近1-3个月有效社保缴纳证明(须有税务局或社保基金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盖章);
(4)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并打印截图);
(5)项目服务方案;
(6)报价方案;
(7)相关业绩(至少3份)同类业绩材料要求;
(8)诚信参与市场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
(9)无关联性承诺函;
(10)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11)提供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布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售电公司提供网站上相关信用等级截图;
(13)在下一年度内确保能为我院正常供电的情况说明。
九、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意参加的公司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参与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纸质资料(须盖公章,无盖章或复印件章无效,文件袋封装)。
如出现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或询价响应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等情况,该询价响应文件无效。在每份询价响应文件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信誉资质最优者为成交单位。本次询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下午5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我院将拒绝接收。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我院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所有资料请各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5点前交至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总务科(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早禾坑工业区2号,C栋行政办公楼四楼)。
十、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8740606-8121
说明: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涉及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我院黑名单。我单位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