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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岗区康艺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同意深圳市龙岗区康艺学校举办者由刘帝海、杜细妹、叶佐县、邱志坚、林振超变更为刘元青、杜细妹、叶佐县、邱志坚、林梦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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