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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提交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第二批)市级资金资助及区级配套资助项目资金拨付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第二批)市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助项目的公示》并结合龙岗园区的实际情况,现启动龙岗园区项目资金拨款材料收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通知附件名单内的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以下要求于近期提交资金拨付材料:

  一、收款收据,含市级资金收据和区级配套资金收据各1张(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附件3)

  二、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4)

  三、基本户(一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料递交或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05室;收件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5-84097982;业务咨询科室(发展规划科):0755-84097982

  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28948838

  传  真:0755-28948000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第二批)市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助企业名单.xlsx
  • 附件2:收款收据模板(市级资金).pdf
  • 附件3:收款收据模板(区级配套资金).pdf
  • 附件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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