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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专题会审议,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程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公示。

  《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

名称

申报

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坂田街道

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442435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新型产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51206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绿地等)。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重点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4.该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拟包含原辉达自行车厂城市更新单元,辉达自行车厂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长发路与坂富路的交会处西南,已列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最终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以计划公告为准。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公示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三)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石背路8号坂田集团大厦

  (四)深圳市南坑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坂田南坑居民小组办公楼三楼(仅做办公场所)

  (五)深圳市大发埔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大发埔居民小组东六巷十五号二至三层

  (六)深圳市龙华水斗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社区水斗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办公大楼

  二、公示网站

  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755-28948831)

  特此公示。                           

  附件:1.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2.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 附件2: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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