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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勘察设计3标(深圳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暗涵坍塌整治工程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择优委托勘察和设计(施工图阶段)服务单位的公告

  我单位是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勘察设计3标(深圳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暗涵坍塌整治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顺利推进该工程实施,需委托勘察和设计(施工图阶段)服务。现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勘察和设计(施工图阶段)服务的单位,择优委托确定一家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勘察设计3标(深圳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暗涵坍塌整治工程勘察和设计(施工图阶段)。

  二、项目内容

  (一)勘察设计服务的工作内容

  本次发包为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勘察设计3标(深圳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暗涵坍塌整治工程勘察和设计(施工图阶段)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及其它需后续配合的服务(如需);2.协助委托人编制施工图预算、核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核对结算工程量;配合询价工作;3.负责施工期间设计交底、变更设计及派驻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相关设计服务等后续工作;4.协助委托人召开评审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5.协助报批报建工作,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协助办理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和备案等工作;6.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第三方资料;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若有);8.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应由受托人完成的工作;9.合同规定的其他受托人服务内容及委托人要求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勘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如需)、工程测量、综合管线物探(我局纳入日常管养范围内排水管线除外)等勘察工作,勘察成果须满足相关阶段设计的要求。具体工作以勘察任务书约定为准。

  (二)发包估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发包估价

  报名单位投标报价采用自主报价方式,仅报下浮率,下浮率范围为≥20%,招标估价为58.3272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46.6618万元。(报名单位所报投标报价在招标估价基础上直接下浮,当报名单位所报下浮率与所报的投标报价折算出的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报名单位所报下浮率为准,同时以所报下浮率折算出相应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如报名单位的报价超出报价要求范围的,其报名将被否决。

  2.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设计费用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基本设计费按照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深圳河流域项目建安费占比计算,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深圳河流域项目基本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费用标准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本项目为II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费为基本设计费的60%,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最终费用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

  2.基本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酬金的支付如下简表:

酬金支付表

支付阶段

阶段支付比例

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

计算公式

备注

支付方式

支付

条件

计算公式

备注

进度款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90%

基本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80%

绩效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10%

施工图设计阶段

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相关成果获得专家、委托人评审通过和相关主管部门对设计及预算的审查批准,并按合同要求移交资料且经甲方确认后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70%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达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

/

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后,甲方对乙方作出阶段履约评价。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80%×5%×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

施工配合阶段

工程完工验收,完成后期配合阶段的各项工作后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10%

/

完成所有工作,且甲方对乙方作出最终履约评价。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80%×5%×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

余款

/

按政府规定程序审定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14个日历天内以多退少补原则支付。

/

备注:

1.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对应服务费为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费用,且经过甲方审核确认。

2.结算金额=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费用-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累计支付基本酬金÷80%×10%-已支付绩效酬金。

3.在进度款及余款的支付过程中,合同价中对应费用的计算以各阶段发改或财评批复文件中的对应费用或计算出来的对应费用及签约合同价中对应费用的最小值为准。

4.如在实施过程中,上表中支付方式无法满足实际,双方可协商确定符合实际的支付方式。

5.因本项目属政府投资,费用最终由龙岗区财政部门支付,因此,表中约定的支付时间只指甲方完成审批的期限。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单次请款金额不足30万的,累计至下个季度申请支付。(合同价大于200万时按此条款执行)。

7.乙方各阶段履约评价及最终履约评价的评价结果以甲方发布履约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及在官网上发布的履约评价结果为准。

  (2)勘察费用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结算时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按实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且勘察费最高不超过结算基本设计费(不考虑绩效酬金的影响)的50%,最终费用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

  2.支付方式

  合同酬金的支付如下简表:

酬金支付表

支付阶段

阶段支付比例

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

计算

公式

备注

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

计算公式

备注

进度款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90%

基本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80%

绩效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10%

初步勘察阶段

完成初步勘察工作、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成果,经甲方确认后

按实支付且不超过合同价中对应费用×30%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达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

/

完成详细勘察工作后,甲方对乙方作出阶段履约评价。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65%×5%×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

详细勘察阶段

完成详细勘察工作、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成果,经甲方确认后

按实支付且不超过合同价中对应费用×35%

施工配合阶段

工程完工验收,完成后期配合阶段的各项工作后

按实支付且不超过合同价中对应费用×15%

/

完成所有工作,且甲方对乙方作出阶段履约评价。

施工配合阶段对应支付的基本酬金÷15%×5%×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

余款

/

按政府规定程序审定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14个日历天内以多退少补原则支付。

/

备注:

1.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对应服务费为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费用,且经过甲方审核确认。

2.结算金额=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费用-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累计支付基本酬金÷80%×10%-已支付绩效酬金。

3.在进度款及余款的支付过程中,合同价中对应费用的计算以各阶段发改或财评批复文件中的对应费用或计算出来的对应费用及签约合同价中对应费用的最小值为准。

4.如在实施过程中,上表中支付方式无法满足实际,双方可协商确定符合实际的支付方式。

5.因本项目属政府投资,费用最终由龙岗区财政部门支付,因此,表中约定的支付时间只指甲方完成审批的期限。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单次请款金额不足30万的,累计至下个季度申请支付。(合同价大于200万时按此条款执行)。

7.乙方各阶段履约评价及最终履约评价的评价结果以甲方发布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及在官网上发布的履约评价结果为准。

  (3)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费用在项目批复的总投资中列支。

  (4)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评价按照龙岗区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如果甲方有新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按照甲方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三)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节点完成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四)发包方式

  公开询价择优委托(直接委托)

  (五)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三、勘察设计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上述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主要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资质等级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并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并须具备相应工作的资质(勘察、设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书中分工内容对应专业,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

  (五)如存在《龙岗区水务局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3年)》中的9种情形不得承接我局小型建设工程情形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给排水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给排水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承担主要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互相兼任;勘察负责人由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委派且注册在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的单位,可自愿向我单位进行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信息。

  (三)承诺书;

  (四)廉政承诺书;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六)拟投入人员班子一览表;

  (七)联合体共同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供);

  (八)供征集单位择优的相关材料:1.承接过我局急难险重工作并履约良好的承包商(提供承接过我局急难险重工作相关业绩(不超过1项)合同证明材料等);2.承接过我局类似业务并履约良好的承包商(提供承接过我局类似业务相关业绩(不超过1项)合同证明材料等);3.投标报价(提供报价书);4.资质等级(提供有效期内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5.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龙岗区水务事务中心同类工程业绩履约评价情况(履约评价查询类别为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项目或设计项目,由招标人查询,报名单位无需提供);6.近三年3项同类工程(服务)相关业绩(同类工程业绩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等);7.近三年3项同类工程(服务)相关业绩(同类工程业绩为工程勘察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等)。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文版合同关键页(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委托方证明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或同时提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必须清晰反映以下内容:工程名称、业绩金额(单独承担的同类业绩,若合同中包含多项服务,合同中需清晰反映勘察、设计服务部分的金额;若所提供同类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合同中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勘察、设计服务部分的金额)、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工程类勘察服务、市政排水管网设计服务)。如合同无法清晰体现上述内容,需提供合同委托方证明文件或工程总概算批复文件或相关联合体证明文件(如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同类业绩服务内容及对应金额,须由原业绩联合体成员各方出具盖章证明文件,也可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相关盖章证明文件),以上文件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报名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清晰反映招标人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模糊无法清晰辨认,导致招标人在清标时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无法核实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六、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所有自愿报名的单位均须报送纸质文件报名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为非中文版,还应提供中文版文件),请各单位将报名资料(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并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报送我单位,同时将报名资料扫描制成PDF格式电子文档(须与纸质版文件一致)。

  (一)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楼1110室。

  (二)电子文件:发送至swjjgzxqqb@lg.gov.cn。

  (三)报名资料递交后不予退换。

  七、报名有效期及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一)报名有效受理时间:方案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方案发布起第5个工作日。

  八、资格审查及筛选

  (一)资料递交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二)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投标承包商中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的,则直接在剩余报名承包商中择优确定最终承包商。

  九、结果公示

  我单位在明确具体的承包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将直接发包信息通过龙岗区水务局官网公示。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需自行承担报名及资料准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单位汇总资料及筛选之用,恕不退还;

  (三)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十一、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千

  联系电话:0755-84862490

  手机:1852086701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10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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