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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龙岗区非法集资线索举报途径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鼓励大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及早发现非法集资线索,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现将龙岗区非法集资线索举报途径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疑似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的组织或个人。非法集资行为具备以下特点:

  1.社会性: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2.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3.利诱性:承诺保本、投资收益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举报内容应包括:被举报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及其他线索等。  

  对于涉嫌犯罪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举报途径

  社会各界如发现疑似非法集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龙岗区处非办受理举报电话:0755-88181035

  龙岗区处非办受理举报邮箱:fgjr@lg.gov.cn

  龙岗区公安局受理举报电话:0755-85137020

  提倡实名举报,受理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深圳市龙岗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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