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9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涉及我区的问题共9个,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六个区(新区)和前海合作区未完成土地出让收入计划问题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积极落实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我区2020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进行了优化完善,及时协调解决影响用地供应的问题,保障完成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加强土地供应全生命周期管理,出台《龙岗区土地供应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梳理整合优化用地供应各环节,对土地利用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全面梳理辖区未批未建经营性潜力用地,为科学合理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龙岗区房屋征收项目资金执行率低问题
龙岗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区政府出台制度保障土地整备工作顺利推进,助力提高房屋征收项目资金执行效率。2020年7月,我区出台了《龙岗区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整备的工作措施》,从强化组织保障、创新工作方法、突出规划引领、加快利益统筹等方面加快推动土地整备工作。二是相关街道全力推进拆迁工作,结余的2.28亿元均已支付完毕。
三、关于部分区(新区)未按要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工作问题
龙岗区需整改复耕永久基本农田257.44亩用地,均已通过复耕等方式完成整改。
四、关于部分区管理的储备土地存在新增违法占用情况问题
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加大对相关违法占用政府储备用地的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9宗违法用地的整改,剩余1宗用地因水污染治理等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临时占用,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清理被占用的地块。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签订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也未进行后续监管问题
2020年9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召开产业用地发展协议签订工作座谈会,要求企业配合做好协议签订工作。2021年1月,该局向企业发函督促签订协议,并安排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人保持联系,逐一进行约谈并答疑解惑,通过与企业不断协商等方式持续推进补签工作。
截至2021年1月21日,报告反映的25宗产业用地中,有12宗已签订产业用地发展协议;剩余13宗力争尽快完成签订工作。
六、关于龙岗区未及时开展产业发展监管核查问题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已完成21个地块的现场核验工作,并已出具相关核验报告。
七、关于龙岗区政府制定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实施细则个别条款不符合规定问题
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理顺租金收入管理方式,将物业租金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今后入驻企业根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将租金缴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此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启动相关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将在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中明确我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关于龙岗区已建成创新型产业用房长期空置问题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产服集团持续推进相关产业用房的招商租赁工作,截至2021年3月,已签订租赁协议及完成程序准备签订协议的有12,116.65平方米,占接管产业用房总面积的78.94%,此外,正在协商租赁企业1家、意向面积约1,300平方米。因产业用房的出租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且存在动态变化的情况,需通过宣传推广、挖掘客户等方式长期持续推进。
九、部分区未规范录入和更新产业用房服务平台房源信息问题
审计期间,我区已按审计要求及时如实录入和更新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信息,已完成整改。在后续运营管理中,我区将严格按要求及时、如实对房源信息情况、租售状态及租售数据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