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龙岗区的问题为部分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规范,具体为一是由于主管部门未合理调配垃圾处理量,部分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实际日均处理量达不到设计规模,运营绩效不高;二是由于主管部门未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部分垃圾清运车未按要求安装GPS系统或GPS系统未正常运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垃圾调配不合理,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绩效不高问题
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19年9月起开始停产改造,红花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19年9月停止接受垃圾,目前我区的生活垃圾均收运至东部环保电厂处理。现全市垃圾调配计划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统一负责,待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投产后,我区将全力配合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区域内垃圾的合理调配,综合考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充分发挥各垃圾处理设施生产效能。一是建设智能化监管平台,实时掌握垃圾入场量等运行数据;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采取预警机制,若当日入场垃圾量不足设计值时及时反馈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作出相应垃圾调配调整。
二、部分垃圾清运车辆未按要求安装GPS或GPS未正常运行问题
自2020年9月份以来,我区加快推进在用清运车辆和压缩箱GPS的安装进度,确保所有在用的压缩箱和清运车均安装GPS并在线接受监管。截至目前,龙岗区所有154辆生活垃圾清运车辆、524个在用压缩箱均已安装GPS且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