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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审计处理、整改意见一览表,我局存在以下三项情况:1、关于公务卡结算管理不规范问题。2、关于规范采购行为,完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3、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务卡结算管理不规范问题。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卡结算的管理,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针对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特殊情况,要求报销人需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支付相关费用。

  二、关于规范采购行为,完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我局部分招投标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合同签订和备案的情况,我局已制定了相应工作制度,要求业务科室在项目招投标结束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程序和合同上传备案。

  三、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问题

  机构改革后,我局在原有公务用车的基础上,自2019年6月起,又陆续从相关单位转入公务用车,结果造成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超过年初预算数。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统一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的各项支出。

  针对本次的问题我局积极研究部署,并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措施。今后工作中,坚持做到举一反三,重新梳理财务支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长效机制,落实上级相关采购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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