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相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根据区审计局有关公开审计整改情况的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
(一)针对审计提出的区文促中心(原区文产办)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信息共享亟需加强的问题。我局修订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文规〔2020〕1号)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接下来将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专项资金扶持效果。区文促中心已于2020年9月全额追回重复扶持资金300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关于审计提出的区文促中心(原区文产办)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项目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局根据扶持方式的不同,将产业资金扶持项目分成事后扶持、分期扶持和事前扶持三种类型进行管理。其中,事后扶持项目是指在完成有关投资或达到规定条件后,按政策标准给予扶持的项目,该类项目对龙岗区产业发展已起到了促进作用,按政策享受扶持后,对企业是否搬离龙岗不宜限制;分期扶持项目是指达到规定要求和条件,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扶持,但对龙岗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仍未完全发挥的项目,该类项目将按照一定比例分三年给予扶持,在扶持期间企业不得搬离龙岗,如搬离即不能获得其余扶持资金;事前扶持项目是指在项目启动或未完成前给予扶持,需要企业获得扶持后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要求、达到一定条件或完成规定投资的项目,该类项目将在扶持前与扶持企业签订协议,规定企业在完成有关要求、达到一定条件或完成规定投资前,以及在一定时限内不得搬离龙岗,如违反协议条款则追回相关扶持资金。
二、关于存在公务卡结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加强公务卡管理,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执行,督促各业务部门办事人员办理公务卡,确保业务人员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的结算项目,另我局积极宣传微信绑定公务卡的方式支付,以避免出现无法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
三、为解决内部控制不严格、合同签订不及时的问题。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执行,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备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优化内部审议流程,报送前认真审议合同条款,与区财政局及时沟通,及时修改区财政局出具的合同修改意见,按时完成合同签订及备案。
今后,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特此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