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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我局合同签订不及时问题,我局对审计报告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反思,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落实行动,目前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面自查。对照审计结果举一反三,对近两年签订的合同进行再次全面自查,仔细梳理项目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问题根源,提高财务工作效率,防范超出采购合同签订规定时限带来的廉政风险。二是强化合同管理。加强内控,督促局机关科室单位在今后的合同签订工作中严格执行《龙岗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自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进一步规范合同的签订事项,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责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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