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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整改进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发现的各项问题,精心组织整改,抓好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不规范

  (一)问题内容: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涉及395.62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结余结转资金395.62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问题内容: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2020年已进一步精准编制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严格计划指标申请程序,根据项目可形成支出实际进度据实申请投资计划。另一方面加强项目推进预判和统筹。在倒排工期、细化项目推进环节清单基础上,实施项目进度定期预判工作机制,注重项目推进协调沟通,抓好落实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班长制等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关于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多计或多付费用的情况

  问题内容:超合同约定多付消杀除臭费用;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超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启动了《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及报账业务培训,加强支出报销管理。

  三、关于内部控制不严格

  问题内容:合同签订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我局已修改完善《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为跟踪落实科室合同续签和督促各科室合同签订时间整改及备案整改,要求签订后备案,并做好台账。二是已启动修订我局合同管理办法,在合同条款中补充完善签订和备案时间,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在10个日内进行合同备案”规定抓好落实合同签订和备案工作。

  四、关于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不一致

  问题内容:中心城灯光夜景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相较招标文件,删除了材料设备品牌约定并增加了优质工程奖励条款。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已与该项目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书,取消了优质工程奖励条款,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五、关于合同保底支付量确定存在明显漏洞

  问题内容:红花岭填埋场膜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合同保底支付量确定存在明显漏洞;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于2020年7月聘请专家对浓液产生量进行了测算,结合2020年6月投产的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施每日新增浓液,保底支付量基本符合前期测算结果,今后该局将每年测算浓液产生量,并根据产生量变化情况与运营单位签订调整协议。

  六、关于清扫清运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问题内容:《龙岗区清扫清运及公厕管理服务合同履约监管办法》未明确扣款减免程序,也未对文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区、街两级联动监督约束机制缺失,各街道办各自为政;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于2020年7月及10月分别修订了《龙岗区环卫清扫清运服务合同履约监管制度》和《龙岗区环卫清扫清运项目服务质量红黑榜实施方案》,新增扣分扣款规则及扣罚审核流程的规定,并要求各街道在合同条款中列明扣罚程序;相关街道办制定了清扫清运服务考核相关细则,进一步加强环卫作业过程与质量监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七、关于未按要求执行绿地保洁计费模式

  问题内容:未按要求执行绿地保洁计费模式。2017年至2019年,未执行上级要求的绿地保洁面积宽度超出3米部分按20%折算的计费模式;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在开展新一轮清扫保洁面积测绘时,已按照市城管局要求对超出3米部分的绿地保洁面积按20%折算,目前全区新一轮环卫招标已按最新面积执行。

  八、关于审核不严造成多付费用

  问题内容:未严格把关,重复支付渗滤液处理费76.77万元、多付垃圾处理费104.58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已追回多支付的垃圾填埋费104.58万元及渗滤液处理费76.77万元。

  九、关于外包服务单位监管不力的情况

  (一)问题内容:运营单位违法分包中标业务。将坪西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委托给1家企业。该企业将其中的消杀除臭业务违法分包给第三方;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已加大对相关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做好定期考核,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调查工作。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调查工作。

  (二)问题内容:街道外包服务内容存在重合。宝龙街道办、龙岗街道办的社区公园管养范围,与街道清扫保洁范围部分交叉重复。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11月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公园绿化管养和市政清扫保洁范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道根据《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进行自查,精准测算公园绿化管养和市政清扫保洁范围,避免交叉重复,督促各街道核算应追回款项。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各街道自查情况并督促各街道追回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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