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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审计整改报告

  2020年3月16日至5月29日,审计局对我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6月30日对我单位下达了《审计报告》(深龙审报〔2020〕25号)。该报告对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作出了客观实际的审计评价意见,该报告指出2019年度我单位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并对我单位的预算支出管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下面就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并就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及时组织各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科室、中心对照区审计局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全面自查、深入分析、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二)树立责任意识推动审计整改

  把审计整改作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审计整改工作与提升部门管理水平、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有机结合,以整改促规范、促建设、促发展,把整改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各方面和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率。

  二、对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有关问题,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督促整改到位、制度完善到位、执行落实到位、工作指导到位。

  (一)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情况,提高预算资金管理水平

  对物价管理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要求各科室、中心举一反三,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及使用,严格实行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细化预算资金开支内容,明确预算资金开支时间,提高预算资金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预算执行进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确保全方位彻底整改

  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审计问题整改。针对未及时签订或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合同签订、履行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完善预算项目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规范各部门的财政支出,科学合理编报2021年度预算,要求各科室、中心把部门预算压实、做细,压减不必要支出,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的精准度和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各科室、中心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部门预算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对各部门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进行审核把关;每季度末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予以通报,并实施严格的预算动态管理,对部分支出进度缓慢的预算项目跟踪管理,对闲置预算项目资金压减返还财政,及时清理零支出项目。三是推进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监控,即对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根据各项目的预算安排、资金计划、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对我局全年度的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绩效指标完成程度进行跟踪监控,以进一步夯实我局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促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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