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我局就相关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的整改情况
我局自2020年起,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提升涉及项目预算的执行效益。具体如下:
(一)我局各预算单位2020年的机构运转支出主要通过“公务费”项目预算解决,进一步提升“公务费”项目预算的执行效益。
(二)我局“宜居社区管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受宜居社区奖励和创建经费影响,对此,我局进一步采取措施:一是将2020年预算执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宜居社区奖励48万元报区财政局统筹收回,压减比例达71%;二是自2021年起,减少预算二次分配,不再代编宜居社区奖励和创建经费预算,由相关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自行纳入预算进行编报。
二、关于未及时签订或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强化对合同签订的跟进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备案。
三、关于个别项目未及时编制概算和预算的整改情况
我局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2016年EPC项目立即发文责成项目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施工图和预算编制工作。目前,施工图已完成,预计项目所有地块预算可于2021年1月31全部完成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