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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工程之龙城街道项目竣工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151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7日,对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工程之龙城街道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龙城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龙岗区,该工程由深龙发改〔2007〕606号文件,计划资金为900万元,该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主要内容包括:区龙城宝荷路公厕等12个垃圾转运站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门窗工程、露面及天棚工程等。该工程在龙城街道办招标平台采用抽签定标方式,确定8家中标施工单位(深圳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裕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共1 016.85万元(宝荷段中标合同价为90.42万元、黄阁坑大围工业区段为74.14万元、龙城妇幼保健院段为89.90万元、龙城黄阁路段为86.05万元、龙城黄阁南路段为90.25万元、龙城回龙埔段为91.08万元、龙城公园段为87.91万元、龙潭公园段为76.15万元、尚景公厕段为89.05万元、龙城盛龙段为83.57万元、龙城五联段为81.2233万元、龙城嶂背市场段为77.112934万元)。设计单位为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甘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龙城街道办。工程于2008年1月12日开工,2008年12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龙城街道办和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造价9 583 344.12元,审定造价8 763 380.70元(其中建安费8 172 320.29元),核减819 963.42元,核减率8.55%。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龙城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该工程拨款7 577 3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存在多付建安费的问题。龙城街道办未对该工程进行项目核算,不利于项目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819 963.42元。多计工程造价主要原因:

  1.工程建安费部分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792 245.51元。

  2.工程其他费按国家相关计费标准执行调整,核减27 717.91元。

  (二)多付建安费302 299.46元。多付深圳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安费23 698.42元;多付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安费74 035.50元;多付深圳市裕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安费178 678.07元;多付安阳市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安费2 002.33元,多付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安费23 885.14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08年12月10日竣工验收,2015年5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本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819 963.42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8 763 380.70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建安费302 299.46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龙城街道办应追回多付建安费302 299.46元,其中多付深圳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安费23 698.42元;多付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安费74 035.50元;多付深圳市裕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安费178 678.07元;多付安阳市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安费2 002.33元,多付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安费23 885.14元。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龙城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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