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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金坑山庄后山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深龙审通〔2015〕336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1月19日至2016年5月5日,对布吉金坑山庄后山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工程结算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布吉街道金坑山庄住宅区北侧,分南北两段,边坡总长度约178米,高度约17~35米,采用“预应力锚索+锚杆+格构梁”结构。根据区发改局《关于布吉金坑山庄后山边坡治理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深龙发改〔2011〕1382号),该工程计划总投资404.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7.5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国土基金。

  该工程建设及报审单位均为布吉街道办,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特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均由布吉街道办通过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其中:工程设计采用邀请招标,中标单位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标合同价为207 700元;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深圳市丰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2 433 700元。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同年12月竣工。经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布吉街道办及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报审造价3 131 996.08元,经审计,审定造价2 992 707.94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 572 059.79元),核减139 288.14元,核减率4.45%。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该工程建设资金218万元。

  四、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39 288.14元。主要原因:1.因送审结算部分子目工程量多计及单价偏高,核减建安工程造价97 537.54元;2.因计费基数调整,核减变形监测费29 811元、工程监理费3 385.03元、施工图审查费2 216元、预算编制费2 840.05元、结算审核费1 510元;3.其它原因核减1 988.52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该工程于2013年12月竣工,直至2015年11月, 布吉街道办才将该工程竣工决算报送审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五、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139 288.14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造价139 288.14元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2 992 707.94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应严格执行《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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