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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三年降费减负累计超三百亿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市全力落实社保减负政策,在充分发挥好民生保障功能的同时,有效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一)实现减负担稳就业。在全面落实社保减负政策的同时,积极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的保障功能。2018年深圳市在持续执行生育、失业、工伤三险降费政策、落实稳岗补贴及生育津贴基础上,叠加执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全年减负突破110亿元(含降低缴费费率、发放稳岗补贴及生育津贴),达114.94亿元,同比2017年增加21亿元。其中,2018年度已向14.66万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2.81亿元,有效配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在执行社保减负政策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深圳市社保近三年累计减负达305.17亿元,年均减负超百亿。其中失业保险基金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共计56.34亿元。(二)实现低缴费强保障。深圳市社保在低缴费水平基础上保障力度逐年提高。与此同时,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市社保覆盖持续扩大,参保总量稳定增长。2018年底,全市五险参保总人次突破6000万。政策执行到位,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18年全市社保五险待遇偿付459亿元,同比增长21.4%,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效发挥社保作用。(三)全力再减负惠民生。下阶段全力落实衔接最新减负政策,根据深圳市2018年12月最新印发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3号)工作要求,从12月起进一步加大社保减负力度,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按省统一部署,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其中,根据省相关工作部署,在现行工伤八类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基础上,2019年1月起再执行阶段性下调政策,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统一阶段性下调30%。根据上述工作部署,深圳市社保下阶段在降低社保费率,配合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支持就业创业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好稳定器、减压器、减震器的保障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强力助推、保驾护航,为实现深圳市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四个千亿”目标贡献社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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