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深发〔2019〕2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以及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等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因目前正处于机构改革过渡期,为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在此期间已划转职责涉及的业务办理仍沿用原办事渠道、办事地点、业务流程、批件、证书、文书格式、印章。待机构改革过渡期结束后,将就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