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站群导航
繁体
EN
无障碍阅读
无障碍声明
进入
关怀版
政务邮箱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投资创业
走进龙岗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
>
社会保险
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接收函,参保人自己带过来的应交到哪里?
发布时间:
2023-03-29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答:关系转移接收函由社保机构之间传送,无需申请人自己携带,确已携带的可提交到业务受理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