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诊断医院:
2008年3月我市开始实施门诊大病诊断制度以来,门诊大病的准入参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参考范围》执行。经过几个月实际运作,发现其中的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精神病等病种的准入标准较高,导致这些种类的慢性病患者所患疾病不能纳入我市所规定的门诊病种范围, 为此我处专门从深圳市医疗专家库中抽调了来自4家不同大医院的8名专家,对我市肝病、精神类等三种疾病的门诊大病准入范围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准入范围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各诊断医院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精神分裂症修改后准入范围
二○○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
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精神分裂症修改后准入范围
一、肝硬化
(一)失代偿期
1、存在导致慢性肝脏损害的病因,如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标志物阳性(HBsAg或抗-HCV阳性)、自身免疫性肝病、长期酗酒等病因,具有明确的肝硬化临床表现及实验室、影像学或病理学确诊的患者。
2、Child-pugh分级属于B级、C级(≥7分)。
Child-pugh分级表
变 量 |
分 数 |
||
1 |
2 |
3 |
|
肝性脑病(级) |
无 |
1~2 |
3~4 |
腹水 |
无 |
轻 |
中~重度 |
胆红素(μmmol/L) |
<34 |
34~51 |
>51 |
白蛋白(g/L) |
>35 |
28~35 |
<28 |
凝血酶原时间延(秒) |
<4 |
4~6 |
>6 |
(二)代偿期
两年内间隔3个月以上两次肝脏炎症活动(ALT和/或AST>正常值上限2倍)的患者;或血清总胆红素升高>正常值上限2倍,除外溶血性及体质性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的患者。
二、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一)有明确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HCV及HCV RNA阳性),病程超过半年的患者;(强调必须有病毒复制存在)
(二)有明确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如HBsAg、HBV DNA阳性),1年内有慢性肝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肝脏生化指标表现为下列之一的患者:
1、间隔3个月以上两次ALT和/或AST>正常值上限5倍;
2、ALT和/或AST>正常值上限1.5倍及血清总胆红素升高>正常值上限2倍。除外溶血性及体质性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的患者。
(三)存在导致慢性肝脏损害的病因,肝脏病理学改变≥G2、或≥S3、或≥F3的患者。
三、精神类疾病
(一)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1)偏执性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较固定,并有一定的现实性,不经了解,难辨真伪。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障碍。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
(2)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诊断标准】指一组分裂症状和情感症状同时存在又同样突出,常有反复发作的精神病。分裂症状为妄想、幻觉,及思维障碍等阳性精神病性症状,情感性症状为躁狂发作或抑郁发作症状。
【症状标准】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或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不全或缺乏。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的分裂症状与情感症状在整个病程中同时存在至少2周以上,并且出现与消失的时间较接近
(3)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
【诊断标准】 指一组反复发作的精神病。症状为妄想、幻觉,及思维障碍等阳性精神病性症状,但不符合上述疾病分类。
(二)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心境障碍
(1)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并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可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大多数病人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多可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
【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4项):①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②语量增多;③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④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⑤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⑥鲁莽行为 ⑦睡眠需要减少;⑧性欲亢进。
另:增加“有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
【严重标准】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①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周;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1周。
(3)复发性躁狂症,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
【诊断标准】
①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标准,并在间隔至少2个月前,有过1次发作符合上述某一型躁狂
②从未有抑郁障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双相情感障碍,或环性情感障碍标准;
③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躁狂发作。
另:增加“有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
(4)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
【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4项):
①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②语量增多;③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④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⑤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⑥鲁莽行为;⑦睡眠需要减少;⑧性欲亢进。
另:增加“有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
【严重标准】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①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周;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1周。
目前发作符合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标准,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
(5)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
【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
①兴趣丧失、无愉快感;②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③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④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⑤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⑥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⑦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⑧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⑨性欲减退。
另:增加“有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①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2周。
目前发作符合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标准,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标准。
(6)双相障碍,目前为快速循环发作
【诊断标准】在过去12个月中,至少有4次情感障碍发作,每次发作符合躁狂或躁狂发作、轻抑郁或抑郁发作,或情感障碍的混合性发作标准。
(7)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诊断标准】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
①兴趣丧失、无愉快感;②精力减退或疲乏感;③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④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⑤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⑥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⑦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⑧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⑨性欲减退。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①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
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2周。
另:增加“有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
(8)复发性抑郁症,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
①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并在间隔至少2个月前,有过另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
②以前从未有躁狂符合任何一型躁狂、双相情感障碍,或环性情感障碍标准;
③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抑郁发作。
另:增加“有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符合复发性抑郁的诊断标准,目前发作符合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标准。
(9)持续性心境障碍(恶劣心境)
【症状标准】持续存在心境低落,但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的症状标准,同时无躁狂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较轻,自知力完整或较完整。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2年,在这2年中,很少有持续2个月的心境正常间歇期。
(10)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障碍
慢性情感性精神障碍
一次抑郁或躁狂发作的病程至少持续2年。
符合上述疾病诊断标准至少经过一次系统治疗,周期大于6个月,方可纳入医保门诊大病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