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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今年3月1日《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正式实施,其规定中多项内容龙岗区已经开始实施。10月14日上午,记者从龙岗区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和深圳市老年人优待的相关政策,再结合全区实际,龙岗区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筹划准备,《龙岗区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0月10日正式出台。《办法》中规定,从明年起,龙岗区将为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老人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办法》中多项优惠突破户籍限制

  “《办法》将全区一些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进行梳理整合,进一步提升了优待水平。同时,也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龙岗区老龄办主任邹浩明说。

  《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这也意味着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在龙岗常住的老年人也被纳入了优待体系。“根据《办法》规定,由政府提供、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公共服务或公共设施优惠,大多没有户籍限制。”邹浩明告诉记者,只要是60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可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进入政府主办或控股的公园、景区、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设施时享受免费或票价优惠待遇。这项规定,龙岗区从2000年就开始实施。

  龙岗区内年满65周岁老年人持《深圳市敬老优待证》或《深圳市暂住老人免费乘车证》,可根据市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全市公共大巴、中小巴和地铁;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应当设立老年人候车室或者老年人专座,并安排老年人优先检票上车。邹浩明介绍说,龙岗区从2007年便开始为年满65周岁的老人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但一些由地方财政直接“埋单”、面向困难老人、高龄老人的“兜底”优待,仍严格限于本区户籍。例如,《办法》规定给予本区户籍、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以及高龄津贴等。

  明年起为65周岁以上老人建健康档案

  “从明年开始,龙岗区将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邹浩明告诉记者,考虑到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体检选择在老年人居住的社区社康中心完成。届时,各社康中心将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留意通知内容,携带有效证件前往社康中心进行体检。《办法》还规定各社康中心要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的标识,因地制宜设置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便利措施。

  住在龙岗中心城欧景花园的牛琴今年68岁了,两年前她来龙岗帮儿子带小孩。当记者告诉牛琴,以后每年可以免费在社康中心体检一次后,她开心地说:“为了给孩子省钱,我平时都不愿意去体检,没想到不是龙岗户口也可以享受这个优惠。”这项优惠政策的实施,给全区65周岁以上老人带来了福音。

  此外,龙岗区老年人持《深圳市敬老优待证》,可根据市有关规定享受深圳市敬老服务的各种优待,在市、区所属各公立医院看病,挂号费享受半价优惠。区属各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逐步设立优先就医专用通道等服务。同时,鼓励和提倡非公立医院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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