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春风行动”公益招聘如火如荼开展之际,3月9日,龙岗区残联就业所向用人单位宣传聘用残疾人就业的“隐形”福利政策,以促进残疾人能更好更快就业。
当天活动现场,区残联就业所相关负责人告知前来咨询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一旦聘用深户籍残疾人稳定就业满半年,用人单位就可获得社保补贴,即每招用1名就业困难残疾人,其社保补贴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本市户籍人员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中单位承担部分的80%(四舍五入取整数)。此外,用人单位还将会有招用奖励,每招用1名就业困难残疾人的奖励为每月200元及可以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和相关税收。
区残联就业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安排残疾人(连续在岗两年以上的)就业总数达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或安排残疾人(连续在岗两年以上的)就业总数达5人以上,且属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将给予一次性最高9万元的就业环境或无障碍设施设备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