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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规范低保审核审批、落实低保提标工作。我局于2018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关于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的有关要求,先后印发了《龙岗区低保业务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并严格按照《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目前共有2户低保户与低保经办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存在近亲属关系,均符合当前我市的低保救助政策,并在区、街道两级部门均做好了相关备案。

  二是认真落实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作为2018年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事项,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目前该细则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拟于年底印发。

  三是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通过福彩公益金,以资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的形式,对特困人员、低保、低边人员等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

  四是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按月足额发放5名散居孤儿养育金、21名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另一方面开展关爱慰问,不定期开展探访、慰问工作,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健康和接受教育状况,并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

  五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残疾人两补按时发放。根据《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深民函[2017]1012号),我局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相关工作流程与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实行有效对接。目前,我区各街道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时通过系统录入申请、实现系统审核、公示、资金发还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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