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局:
经研究决定:
聘任李新风同志为龙岗区公路局平湖公路管理所所长,聘期三年,解聘其龙岗区公路局平湖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聘任赖志平同志为龙岗区公路局坪山公路管理所所长,聘期三年,解聘其龙岗区公路局平湖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聘任游霆章同志为龙岗区公路局深龙公路管理所所长,聘期三年,解聘其龙岗区公路局坪山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聘任曾志平同志为龙岗区公路局大鹏公路管理所所长,聘期三年,解聘其龙岗区公路局深龙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聘任刘守明同志为龙岗区公路局地方道路管理站站长,聘期三年,解聘其龙岗区公路局大鹏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聘任 通知
抄送:陈少雄副书记、田夫常委、常务副区长、王依军常委、
组织部部长,曾稳高副区长,
区直有关单位、各街道工委组织部
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秘书科 2007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