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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伍源超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经区委研究决定:

  伍源超同志挂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处);

  王卫同志挂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处);

  孙仲勇同志挂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杨红宇同志挂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上述同志挂职时间为1年,自2007年6月起到2008年5月止。挂职期间,挂职干部不随转行政工资关系,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0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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