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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木元等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劳动管理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局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张木元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法制科科长;

  樊星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陈巧华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科长;

  赵春菊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肖静华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黄学致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科长;

  叶华生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工资福利科科长;

  蔡振华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综合管理科科长;

  陈德鸿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信访科科长;

  江月和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队长;

  陈科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戢太雷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至2011年12月26日;

  廖政华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副科长;

  徐公金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至2011年12月26日;

  邓克武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信访科副科长;

  吴德睿、赖瑞聪2人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副队长,试用期至2011年11月29日;

  黄素敏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副队长,试用期至2012年1月5日;

  林楚锋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监察一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至2012年1月5日;

  王晓鹏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监察二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至2011年11月29日;

  刘向明任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庭长(副科级);

  吕欧任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庭庭长(副科级),试用期至2011年11月29日;

  缪共成、黄伟灵、张强、陈健柳、黄晓椿、刘浏枫、吴巍、江添平8人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主任科员;

  陈玮、龙佳、廖志雄3人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郝月珍、赖陆洋、朱楠、石磊、王昌稳5人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科员。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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