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组织部、劳动管理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局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郝月珍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戴煜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监察三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煜龙岗区劳动监察队五级执法员职务。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