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决定:
程永忠同志为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志强同志为深圳市龙岗信息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振华同志为深圳市龙岗市政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市龙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免去:
张国盛同志的深圳市龙岗信息管道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程永忠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潘志强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人)职务;
孙振华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市政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