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我局举办龙岗区2010年第一期业主委员会工作培训班,组织横岗、龙城、龙岗街道物管办及各社区工作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市物业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市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吴春兴教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就组织如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等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吴春兴教授结合实例,深刻阐述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制度的法律规定和监管原则,并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八大步骤、14个关节点、35个规定动作一一作了详细分析。参加培训人员一致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业主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明确了基层监管工作中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原则和办法,对今后工作大有帮助。
近期,我局还将举办第二期业主委员会工作培训班,组织布吉、南湾、坂田街道物管办及各社区工作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