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名参训学员月底参加全国统考
近日,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牵头组织、区总工会及各街道共同参与的2014年龙岗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顺利结束,全区共60名各级调解员参训,并将于11月底参加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
此次培训特邀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家授课,培训内容包括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等与基层劳资纠纷预防化解紧密相关的理论和实操技能。培训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理论与一线实际,从法、情、理角度为参训学员答疑解惑,有效增强了调解员专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
据了解,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是区人力资源局在区劳动争议调解员上岗培训的基础上推行的国家级专业化劳动关系职业资格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打造更为专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切实发挥龙岗区劳动争议四级调解网络化解劳资纠纷的作用。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分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三个等级,通过相应职业资格考试且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区人力资源局积极组织区内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全区已有108名调解员获得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了龙岗区劳动争议调解员劳资纠纷的化解效率,也提升了全区劳动争议四级调解网络的运作效率。今年前10个月,全区超过80%的劳资纠纷以调解方式解决。区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局将继续注重调解员实操技能培养,探索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方式,努力打造更加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促进劳资纠纷有效化解。(深圳侨报 岳洋 刘久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