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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四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龙岗区区街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08年12月22日下午,区长张备主持召开政府四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了《龙岗区区街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6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区街财政体制改革“1+6”文件)。

  会议审议通过区街财政体制改革“1+6”文件,要求相关单位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1、实行区街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区城市化的要求,意义重大深远。2、实行区街财政体制改革有利于推动我区经济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我区增加的财力主要用于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建设;有利于强化街道办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3、各街道、各部门要顾全大局、着眼长远,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理解和支持改革,并严格执行改革的各项措施。4、各街道要树立开源节流、过紧日子的思想,根据改革的要求,制定和完善街道财政管理制度,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5、街道综合预算管理体制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他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成熟一个推出一个。6、各街道、各部门对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要正面引导,耐心、积极地做工作,坚决维护区委区政府的权威和改革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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