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发挥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公、民办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共同开展在职劳动者中职教育工作,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2、各教学点组织教学,做好集中面授和自修辅导等工作。
3、试点办中专部对已授课程结束后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的方法组织学生考试。
4、试点办大专部召开各大专院校成教部和民办教育机构会议,做好大专报名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