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岗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凝心聚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1年2月,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共同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龙岗区委常委会会议、龙岗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举行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4期。邀请知名教授、专家学者为全区领导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2次。龙岗区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开展双月学法,由各业务部门一把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讲法活动6次。二是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我区作为深圳市述法试点工作联系点之一,将全面依法治区纳入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要求区管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龙岗区委、龙岗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均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将述法内容作为重要内容,全区7个党委部门和23个政府工作部门共125人完成述职述法工作。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深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制定发布年度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龙岗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龙岗区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先试。出台《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空间供给、政务体系、企业服务、要素保障、法治环境等5大类推出29条措施,其中,创新推出工程联合验收“龙岗模式”、排水环评“备案制”改革;城市更新、临时用地等四项审批以及产业新出让用地实现“全市最快”。二是“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水平。高标准推进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全市率先探索“信用+政务服务”新模式,全市率先实现“免证办”在区、街道、社区三级大厅全覆盖,建成64个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被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列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联系点。三是“放管”结合强化事后监管。开展涉企联合执法441次,检查企业594家,解决企业存在问题696个,该项工作被南方日报社评为“2021年深圳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示范项目”;持续推进“信用+”在政务服务、工程招投标、资金扶持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率先在全市开展统计信用承诺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柔性执法。率先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不见面执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修订出台《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基础性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定并公布《深圳市龙岗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向市司法局和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备案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区政府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切实履行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并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区司法局审查区委、区政府涉法文件1394件/次,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全程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全面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龙岗区委依法治区办制定出台《龙岗区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推动城管、规划土地监察以及住建、水务、生态环境、文体等执法权下放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部门统执法”,目前应下放475个执法事项已分别于9月1日和12月27日分两批全部下放。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率先”,率先在全市出台四项配套制度,为街道顺利承接执法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率先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以下简称“双系统”)试点工作,为全市推进“双系统”使用提供试点经验,其中坂田街道试点工作成绩被评为优秀;率先推行“综合查一次”,创新“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全区行政执法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区行政执法动态监督和全面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培训,2021年市对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成绩较上年度显著提升。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执法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并获得上级单位肯定,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办理的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优秀案例,区卫生健康局办理的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评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的4宗旅行社案件入选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指导案例通报表扬名单,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成功查处全市首宗出具虚假土壤调查报告案。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对口机构汇报沟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0件,政协提案106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二是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2021年全区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29件,案件开庭次数为69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5次。龙岗区检察院重点开展窨井盖安全等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发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件,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到期回复率100%。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区审计局重点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等专项审计,全年共完成对59个单位的审计,提出审计建议96条,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8项。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信息228条、重点领域信息687条、行政许可信息36602条。建立“双备案一审核”制度,规范全区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通过加强法治保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探索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整合行政争议调解资源,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机制的有效衔接,在全市最先出台《龙岗区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调解实施暂行办法》,在行政争议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各街道建立行政争议调解组织,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前,实施以来已有效化解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争议212宗;持续推动诉源治理,搭建区、街道、社区(园区)三级诉源治理工作平台;区法院完成“一街道一法庭(工作站)”建设,指导、介入调处矛盾纠纷1393件,在吉华、坪地街道试点创建全市首个“无讼社区”“无讼园区”;探索“调解工作先行、法律服务跟进、法律救助兜底、诉讼定分止争”的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模式,共调处纠纷30698宗,达成协议涉及金额12.93亿元。二是提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效。实行区级政府集中管辖,打造行政复议与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和办案规范化,坚持调解优先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多举措实现“申请便民化、机构专业化、办案标准化、矛盾化解多元化”。2021年至今,区行政复议办收案288宗(案件量居全市各区第二),较上年增长154.9%,其中,自6月1日起,区行政复议办集中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能,收案239宗,较改革前增长388%。全年已结案件213宗,其中撤诉终止77宗,调解率为36.15%;责令履行5宗、撤销3宗,纠正率为3.76%;维持76宗,驳回36宗,不予受理16宗,经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18宗,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率达到91.5%。三是提高信访工作质效。加强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提高信访件规范化办理水平。全区11个街道、111个社区完成智慧平安(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挂牌工作,打造一体化、智能化的平安“码上办”系统,已上报矛盾纠纷11001宗,化解10608宗,化解率96.4%。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发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把法治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实现法治教育在各类党校主体班中全覆盖。53名局处级干部参加任职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区领导在内的52名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组织全区各单位共6042人(全市人数最多)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99.83%。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6万余人参与评议投票,引发社会热烈反响。在9个街道开展“街坊议事堂”活动。扎实推进“四项”法治创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园山街道银荷社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获评“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获评“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龙城街道综治教育基地获评“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三星级基地”。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各街道各部门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执法案卷获全国十佳、南湾街道“一枚公章管审批”入选《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巡礼》。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不均衡。各街道各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任务落实效果有差距等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三是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龙岗区加快建设“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注重选拔使用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加强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一站式公示平台,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实施评估。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全程参与。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行政执法“双系统”应用,强化行政执法全流程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着力提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和“四项”法治创建,打造普法亮点,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精准普法、实时普法。
(五)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完善行政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聚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探索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率先开展合规建设。
(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整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优化法治政府考评指标体系,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最新要求。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协调推动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