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我区人力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是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效应,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指示,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是全面谋划部署全年工作。制定《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分工、具体内容提出明确部署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三是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对领导干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2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以案释法”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通过强化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今年5月,在平湖街道开展“民法典与劳动者同行”专场普法活动。发挥“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作用,专题制作《民法典普法篇》,在线学习人数高达48.39万人次,普法成效明显。
二是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结合“5.1”“12·4”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今年5月,开展了劳动普法宣传月活动。暑期来临之际,及时向用人单位发放《依法用工温馨提示》。今年12月,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三是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我局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提升劳动者和企业的法律意识。在劳动者普法方面,采取以案说法、现场普法等形式,向辖区劳动者宣传常用的劳动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区、街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户外普法活动24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企业普法方面,将普法嵌入企业用工管理各个环节,组织开展了企业招聘“春风行动”普法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劳动关系“健康体检”,举办法规政策宣讲57场次。
(三)加强法制保障,进一步提升行政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充实法制工作队伍,由局法制科统一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专业法律顾问参与,实现政府合同、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法制审查覆盖率100%。今年以来,累计审查政府合同220份,规范性文件3份,行政处罚案件39宗,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36份。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非诉案件执行和垫付欠薪追偿等工作,有效地保障了我局行政质量。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过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执法督察意见书、法院司法建议书、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及纠正违法通知书,也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是抓好疑难案件法律指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在处理行政执法、信访案件以及其他业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局领导或委托局法制科召集法律顾问和业务科室,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理程序等问题进行研讨,加强对具体案件处理的指导,防范法律风险。
(四)加强行政调解,着力推动争议有效化解
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一方面,推动行政争议案件多元化解。我局积极主动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及涉案当事人沟通,成功化解行政诉讼1宗,行政复议案件6宗。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劳动争议案件的行政调解。全区劳动监察系统全力推动劳资纠纷案件调解工作,绝大部分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得到解决。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公众监督。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畅通行政执法投诉和监督渠道;借助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置于群众监督之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抓好内部监督。采取定期评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结案的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案卷、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年内被市司法局抽查的5宗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全部满分。
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信息,全面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的法制审查;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安排副职级别负责人参与了今年全部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加强基层执法监督。继续实行委托执法的工作模式,委托各街道经济服务办开展劳动监察执法,由区劳动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对各街道劳动监察执法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各街道经济服务办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前必须经局审批同意。定期对街道承办案件进行抽查,并及时将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错漏、瑕疵事项向承办部门反馈,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受疫情影响,辖区劳资纠纷高发频发。虽然全年执法案件均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但事多人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导致部分案件办理时间较长。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2021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专题学习,定期听取法制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善于听取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专业意见,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制度出台、重大合同项目等涉法事项一律须经法制审查后方可报局领导班子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后集体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局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完善“网上办”“无感办”“一次办”等工作流程,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组织开展2021年党员干部“百日接访”活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大力推动劳资纠纷调解,在全区推动阳光调解系统上线运行,有效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率。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区人力资源工作实际,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示范城区和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是: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深入开展干部队伍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培训,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重点业务、重点案件的培训力度,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
(二)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推动劳动领域普法宣传活动,在依托街道、社区及窗口开展常规普法宣传的基础上,着重发挥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的完善和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机制。突出和发挥法制审查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服务行为,提升行政质量。
(四)进一步强化劳资矛盾的依法化解。坚持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全力推动“阳光调解”系统贯穿劳动监察执法、劳资矛盾化解的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快捷、便利、公开、透明地推动矛盾化解。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