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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建设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及《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和《龙岗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创新思路,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住房和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高了我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现将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

  (一)以强化组织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工作。为扎实稳步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二)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

  1.编制《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操作指引》。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解决我局涉法涉诉问题,保障2019年机构改革工作后新增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降低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操作指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一步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对全局重点信访工作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全局当前信访回复的难点,并编制《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信访工作指引》;二是对全局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制定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编制《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引》;三是在2018年制定的《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操作指引》的基础上,完善机构改革后新增部门的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四是总结全局在涉访涉诉(如信访投诉、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行政执法涉诉等)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增加典型案例汇编(不少于40个案例);五是通过将指引导入我局智慧住建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2.修订本部门的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局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我局根据省、市、区相关规定,对《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通过采取以下方式完善本单位的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从而全面提高我局法制工作力量:一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制度;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三是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回避制度;四是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五是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及流程。

  3.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本单位的议事、决策行为及程序,提高集体议事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确保议事事项的合法合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专项小组议事规则》。

  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区司法局文件的要求,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须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制定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分别为:《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制度》、《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此次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信息的内部审核、管理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了法制审核机构与执法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从而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规范本辖区住房和建设领域的公正、文明、严格执法工作,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履行决策职能。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务诚信建设,根据省、市、区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规定,我局严格按照《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暂行办法》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要求,对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龙岗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做好该重大行政决策的征询公众意见工作、合法性审查工作、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一是通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善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二是在龙岗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建立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我局行政执法信息的事前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的事中公示,有效推动行政执法结果的事后公开,积极稳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住房和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强区放权”改革,优化我区住房和建设领域的发展环境。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据统计,截至2019年11月22日,我局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33份,涉及金额382.35万元。另外,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还将2019年的部分行政处罚案卷作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了本部门的执法水平。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应用,保证行政处罚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即时性,委托了第三方开发行政执法查询系统,对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行政通报等行政管理措施数据进行录入及更新,做到“随时可查,随时可用”。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为全面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根据市、区法制部门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有关要求,制定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9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通过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并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标准、内容、步骤等,加强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及自查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单位全面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市民群众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通知1份,盐田区人民法院传票5份,未有败诉的情况。

  (二)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培训工作。根据区普法办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学法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2019年度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对437人培训关于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规程等内容;二是结合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实地观摩、安全文化宣传、建筑职业技能大赛、应急演练、专题培训教育等系列活动,提升从业人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能力;三是结合冬春季节特性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借助区电视台、电影下乡平台播放安全用气提示字幕和影片,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四是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素质技能培训,并重点突出小区消防安全(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治理,累计培训400余人次;五是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网上培训及学法考试工作。

  (三)依法依规,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一是按照《深圳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等要求,我局在合同审核方面严格依照本单位制定的《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坚持在合同签订前从合同的内容、形式、合法性等方面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严密细致的审核,据统计2019年度已审核业务服务合同160份。二是为进一步发挥我局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每周设立“法律服务日”开展法律顾问驻点活动,对全局各科室、事业单位所提出的法律咨询及相关部门处理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难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据统计,2019年法规科积极会同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具体如下:一是通过在每周一至四的下午设立“法律服务日”开展法律顾问驻点咨询活动,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法律研究会累计65场次,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64份;二是协助对本单位存在较大影响或重大疑难的信访/信息公开事件提出法律意见20份;三是对各专项小组议题的涉法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不少于68份,参加各专项小组工作会议不少于33场次;有效杜绝了行政行为法律漏洞,防止出现法律纠纷。

  (四)法制机构配备情况。为进一步强化我局法制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职能的作用,根据“三定方案”的要求,我局设立本单位的法制机构(法规科),足额配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4人),并常年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提高我局法制工作力量。

  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培养,不断促进我区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工作,为龙岗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住房和建设管理工作保障。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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