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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对照《龙岗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分标准》,结合年内工作重点,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指引,充分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要作用,夯实法治基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支部的重要学习内容,与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对内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外推进全民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谋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日常工作,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三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带头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既与前沿法律法规接轨,也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依法决策。一是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加强国有已出让土地上临时建筑管理,我局将制定《龙岗区国有已出让土地上临时建筑管理办法》申报为龙岗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该项目严格履行意见征集、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等程序,计划于年内提请区政务常务会议集体讨论议定并予以印发。二是常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年度对我局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为《深圳市龙岗区立体绿化项目政府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经评估存在实施的必要性,已启动修订工作。

  2.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制定《龙岗区推进“警城联勤”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城管、公安、交警联动协作机制,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互补执法盲区、提升执法效率,有效破解城市治理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优化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以《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出台为契机,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动,协助市级部门完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的整体性调整,进一步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三是完善执法指引,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调整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重新梳理相关执法依据及裁量标准,出台《深圳市龙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实施清单指引(第二版)》,进一步优化完善执法指引,保障新调整事项得以有效承接。四是加强执法培训。根据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的要求,统筹制定《2024年龙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年度培训计划》,推动跨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3.自觉接受监督。一是畅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通过邮箱、电话、公众号等多渠道接收民生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千方百计排忧解难。截至11月底,我局接收处理公众投诉6587宗,及时处理率达100%。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应诉工作。截至12月中旬,共新增行政复议9 宗、行政诉讼4宗、民事诉讼5宗,无公益诉讼案件,我局按照复议机关及法院的要求按期答复,积极配合案件审查。三是落实检察建议书办理工作。截至12月中旬,我局共收到检察建议书1份、磋商函1份。针对检察机关反馈的新城市大厦违法加扩建、公园母婴室配置等方面的问题,积极作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整改计划,有序推进整改措施。

  4.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专项部署。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及市、区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及国家宪法日专题普法工作方案,对全局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整体谋划,把握重点,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围绕工作重点专题学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开展专题学习,坚持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不断增强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围猎的“免疫力”,厚植爱国情怀,筑牢保密防线。我局于6月承接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职能后,专题开展土地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培训,推动城管与土地监察领域业务融合。三是广泛开展社会面普法活动。坚持党建引领,结合“三定三联”工作部署和我局工作实际,围绕宪法、国家安全、民法典、垃圾分类、市容管理等主题广泛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19场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存在新修订法规尚未学深吃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有待进一步明晰等问题。2024年,我局精准发力加强整改,一是通过培训指导、案卷评查等方式,加深执法人员对于新修订法规的理解与实践运用;二是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完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的整体性调整,并联合区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执法指引。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4年,我局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及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规划土地监察领域执法衔接有待完善。2021年9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后,规划土地监察领域相关职权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含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街道办事处以自身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权仍由区级部门实施。改革实施以来,由于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行使主体为不同单位,两者之间的衔接不够顺畅。在我局承接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的职能后,街道办事处向我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及材料要求、我局办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流程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面临新问题。当前,根据国家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各项部署要求,广东省正开展新一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目录制定工作,遵循“镇街点菜、县区上菜”“自下而上”的方式,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作进一步梳理。随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目录的调整以及放权模式的改变,部分职权事项可能收回至我局,以我局名义开展执法。在此情况下,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也需进一步优化区街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持之以恒强化理论学习。聚焦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举思想旗帜,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二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在巩固城管领域执法指导的基础上,加强规划土地监察领域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的培训力度,确保相关业务的有效承接。通过案卷评查、培训交流等方式,掌握基层执法难点、堵点问题,聚焦“顽疾”综合施策,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

  三是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积极配合新一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目录制定工作,充分收集基层意见,综合评估有关职权事项交由街道承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衔接机制,理顺执法程序,强化区街协作。

  四是持续推进全民普法教育。贯彻“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利用关键节点,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城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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