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龙岗区被国办遴选为全国“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试点地区”,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省127个县(市、区)评比中位列第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区委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法治实践,推动新时代龙岗各方面全过程的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各类主体班培训内容,列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内法规等文件精神。邀请知名教授、专家学者为全区领导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活动,区委常委会现场听取区应急局等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全区共317人完成书面述职述法工作。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部署会,区领导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全区2023年度依法治区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高位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创建,龙岭模式、企业环保合规建设2个项目获评市首批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建立民生诉求事项快速裁决机制,动态调整民生诉求职责清单。系统解决全区30个部门近280项争议事项归属。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产业部门机构编制资源配备,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构建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体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便民改革,创新推出“大湾区视频办”、“小龙带您办”等系列改革举措;龙岗区被国办遴选为全国16个“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试点地区”之一(全国三个试点区县之一);优化推广“一杯咖啡办成事”服务模式,入选“全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优化许可审批服务,新增商事主体97846户,居全市第二。推动651家个体户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完成量全市第二;发放专项资金67.6万元,居全市首位。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推出32项重点改革任务。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出台18个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在全市率先编撰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和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提出100多条合规经营建议。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出台18项举措提升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选取信用等级高或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共1105家列入联合检查清单,减少执法扰企。
(四)深化合规体系建设。出台全省首张涵盖14个部门104项事项的拟上市企业合规体检服务清单,整合涉企部门力量和高端律所资源推动企业加速上市。在2家公立医院试点开展合规建设,促进医院合规管理,以依法执业降低医疗法律风险。完善企业环保合规建设标准和评审机制,持续打造环保合规示范企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市率先编印《合法性审查典型问题案例汇编》,提升审查质效。加强对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的合法性审查,保障政府决策可操作、承诺可兑现。修订《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推行问题提醒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共制定印发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34件,均按要求完成备案及发布。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面清理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权利。梳理现行有效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95件,清理11件,保留84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全市首创编制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图文指引,确定1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听证事项。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题培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优化行政决策一站式公示平台,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二)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1284件/次,参加各类工作专班17个,参加法律事务会议346次,参与比亚迪全球研发中心等47项重大项目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及重大信访维稳事件处置。全市率先出台《区政府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指引》,加强风险防范。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20项举措进一步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能,街道综合执法办案总量、人均办案量居全市第一。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月度协调例会制度,有效协调解决执法争议事项。全市首创联合高校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补充基层执法力量。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推广“场景+授课”等创新培训活动。编印典型案例汇编,强化案例指导。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紧盯民生安全热点,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食品安全等十二大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清源规范行动,查办案件2281宗,罚没1478.73万元;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利剑七号”专项执法行动,查办案件305宗,罚没1024.85万元;城管部门开展“清爽龙岗”行动,对市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提升;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安薪在深”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清理“黑中介”。文体部门查处某擅自修缮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案,获评全国文物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坂田“执法大讲堂”入选省住建厅城管规范文明执法宣传案例。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全市率先打造“智慧无人机机场”示范项目,实现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智慧监管。全市创新建设“信用哨兵”模型,构建全区87万商事主体信用三维画像,实施分级分类智慧化监管。深化城市管理领域“不见面执法”模式,实现街面秩序管控“全覆盖”。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选取区水务局等5家单位接受评议,5万余人次参与投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推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修订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全市率先完成区级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建设,通过视频监控与无人机实现“空地一体化”巡检。联合坪山、大鹏、深汕签订东部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提高东部区域环境应急联防能力。全市率先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团队,推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法律服务应急响应模式,参与处置38项重大维稳突发事件。
(二)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优化社会应急队伍建设,整合社会救援力量,组织区内外涉及山地、水域、空域等领域12支社会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框架协议,开展社会应急队伍拉动演练。建设“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制定培训考核方案,完成18期共1510人的培训工作,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印发工作指引,健全完善机制,建成31个行政调解委员会。推广坪地“商会+司法”调解模式,有效化解商事领域矛盾纠纷,获市领导调研肯定。举办“人民调解学苑”培训活动,1人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成立全市首家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超8成劳动争议通过调解解决。创新打造“甘坑数字化调解平台”,实现群众诉求线上化解。出台15条措施优化提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今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29813宗,达成协议金额12.41亿元。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实施“阳光复议”,全面推行文书网上公开制。建立重大疑难涉法事项专题研讨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79宗,约85%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相关复议工作经验获《光明日报》专刊报道推广。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建立败诉案件通报机制。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活动,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专题培训。
(三)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在全省127个县(市、区)中总分位列第一。在鹤湖新居、大田世居打造客家法治文化体验教育阵地,推动法治与传统优秀文化融合发展。创新“普法夜市”“普法集市”“普法+非遗”活动,成立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普法活动千余场。优化提升龙岗普法品牌“街坊议事堂”,今年已开展10期活动。全面抓好法治创建,6个社区获市推荐参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7个法治教育阵地获评市星级基地(占全市总数的3成)。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广泛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6件,政协提案143件。接受法院司法监督,全区诉讼案件285宗,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7次,其中“一把手”出庭应诉18次。接受检察监督,办理检察建议书46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强化审计工作,完成审计项目20个,提出审议建议72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7项。
(二)强化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深化推广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立“双系统”月提醒、季通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同步”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有关评查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绩效考核。
(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重点领域信息858条,行政处罚信息3465条。受理414宗依申请公开案件,按时答复率100%。探索“政府开放日”线上线下新模式。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归集信息超1.3亿条。完善“信易贷”龙岗方案,今年以来共发放信用贷款超5.9亿元,相关经验做法获评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重点考核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区36个单位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3个部门年度报告入选首本《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编(2022)》。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开展“局长讲法”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讲法活动5次。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旁听庭审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强化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将法治教育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法治理论研究。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实市3项、区28项法治“深调研”项目。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智囊团”作用,组织参与诉源治理、物业管理等法治建设及基层治理难题研究,形成3个典型案例,1个案例选送省法学会。
十、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亮点不多,没有形成国家、省层面的示范引领经验;二是部分单位法治力量不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三是个别单位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四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且配备不均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五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4年,龙岗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龙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深圳加快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龙岗法治力量。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开展“局长讲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等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扩大纳入决策目录事项的覆盖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履行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合法性审查程序,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高标准完成好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深化涉企“综合查一次”,动态管理联合检查企业清单。优化“信用哨兵”模型建设,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服务机制。持续深化合规体系建设,在眼镜行业、跨境电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合规服务。制定出台市级企业环保合规地方标准,总结试点医院合规建设先行经验,在全区公立医院中推广。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构建区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大力创建省级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街道。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持续开展“直播式”执法活动及“场景+授课”的执法培训新模式。常态开展案卷评查,推进落实执法监督员制度,运用行政执法“双系统”加强线上监督。
(五)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围绕房产物业、金融借贷等重点领域,加大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推广劳动争议“调援裁诉”模式,加强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协同联动。修订区政府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加强复议应诉案件风险评估,完善建议提醒机制,落实定期通报制度,提升纠错质效。
(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法治力量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加强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社区法律顾问等法治工作力量,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筹备建设产业高端法律服务研究院,提升律师服务能力水平。做深做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探索将人民调解员纳入社工职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