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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以建设健康龙岗为抓手,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驱动,坚持依法建卫、依法强卫的工作方针,紧扣行业特点和民生需求,不断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着力为推进龙岗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局办理的1宗行政执法案件被评为广东省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和全国公共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例。在2023年龙岗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我局被授予“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现将2023年度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制《2023年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法治建设的最新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建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完善落实台账管理、督导督办、定期复查等闭环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区卫健系统落实落地。2023年1月-11月共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9次,各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学习104次。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建立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促进系统内学法用法走深走实。紧抓“关键少数”,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等与卫生健康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树牢依法行政意识。与此同时,切合市、区两级法治工作部署和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逐项过细抓好实施,推动卫健系统法治建设有力有序运行。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守法有责的理念。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学法用法,争当知法、懂法、践行法律法规的带头人,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亲自过问和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派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倡导建立区属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实现区属公立医院处级单位法治考核全覆盖。深入一线督导局属单位认真贯彻各项法治工作机制,促使区卫健系统形成以法为纲、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在提高“放管服”改革成效上使实劲,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

  (一)全面落实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抓好“医师执业注册”等下放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医师执业注册”、“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备案”等7个事项顺利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诊所备案制”改革落地,做好存量诊所“转备案”工作。办理医师执业注册1486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34宗,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备案217宗;办理新诊所备案113家,转备案484家。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结合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定期排查行政许可及审批服务类事项在线预约、网上申办、材料提交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扩大“跨省通办”政务服务范围。加快推动“政策补贴直通车”服务事项上线。开展“走流程、优服务”活动,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线上线下全流程检视,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着力提高惠企利民服务便捷度。

  (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印发了《2023年龙岗区卫生监督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国抽”双随机检查914间次,作出行政处罚53宗。开展“区抽”双随机检查218间次,作出行政处罚9宗。开展“美貌护航”医美专项整治联合检查25间次,预付式经营场所联合检查22间次,住宿场所联合检查11间次。

  三、着眼在严格落实制度上求实效,确保行政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

  (一)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六统一”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工作程序。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并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严谨性和科学性。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1件,清理结果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据《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流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区政府审议前,须经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书面意见,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对我局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展了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区司法局备案。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促进依法决策的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由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和驻点律师组成的7人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性作用,法律顾问参加涉法工作会议89次,审查合同和涉法文件,出具法律意见649份。完成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125宗,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106宗。

  四、聚焦在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上用力气,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水平

  (一)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医安”1号专项行动,联合区病例质控中心检查58间医疗机构。开展“医安”2号专项行动,检查生活美容场所、医疗美容机构等有关场所2242间次。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专项督导,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36间次,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预防接种单位134间次,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实验室59间次,开展医疗废物废水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61间次。通过“关键点控制+风险评估+执法治理”模式,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跨部门联合控烟专项执法。共实施行政处罚611宗,罚没款金额594.26万元。

  (二)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修订了《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工作规范》《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组织召开了专题学习培训会。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数据治理力度,定期对行政执法案件公示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全部及时公示。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要求,对卫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记录。加大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力度,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06宗,每季度制定印发《行政执法案卷法制审核分析报告》,指导和规范行政处罚。三是加强执法队伍持证资格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资格审核和证件申领程序,定期梳理各执法单位证件持有情况,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及时注销已转岗或已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2023年共组织22人参加培训、考试并申领执法证。四是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配合市、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三批次抽取了40宗行政执法案卷。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围案话法”、“案卷制作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广泛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日常监督执法中,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二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积极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1宗。三是制定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定印发了《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向市、区司法局报送典型案例14宗,其中1宗案例入选深圳市第四期典型案例,2宗案例入选龙岗区第一期典型案例。

  五、锚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坚持高效、依法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

  (一)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3年1月印发了《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成立了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为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化解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领域行政调解纠纷194宗。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组织召开行政案件研讨会5次,协调化解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

  (二)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2023年,我局共应对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复议维持案件8宗。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1宗,其中一审案件14宗,二审案件7宗,全部案件均已结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2023年度共出庭12次。

  (三)依法配合复议审判监督活动。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建议书、法院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纠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023年,共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检察机关磋商函1份,均及时向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反馈情况。

  六、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对健康龙岗建设的护航功能,力促卫生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对照依法治区、普法工作要点,全面梳理普法工作内容,制定了《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区普法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利用5月民法典宣传月、8·19医师节、“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卫生健康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方式,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大力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开展主题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物料1万余份。三是扎实开展“线下”宣传。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平湖、坪地2个“法治与公共卫生健康”宣传展厅,先后接待近2万人次。开展“美貌护航”、“小小卫生监督员”、“解烟杂货店”等各类专项普法活动。开展“万企培训(全市首创)”,对辖区1万多家企业分批次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培训。四是扎实开展“线上”宣传。开展“控烟执法直击”直播活动,观看人次超万人。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投放“养生保健不诊疗,非医疗机构不治病”、“卫监教你健康畅泳”、“远离非法医美陷阱,莫让微整变危整”等原创宣传视频16条,推送打击非法行医、控烟等宣传文章20余篇。

  (二)开展区属公立医院依法执法合规管理体系试点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事业的引领规范作用,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工作部署,积极铺开区属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合规管理体系试点建设。5月初,提请区司法局联合印发《推动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合规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类合规、切块治理的总体建设思路,铆住依法执业板块就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公共卫生监管等方面分别逐类摸清隐患风险,逐类制定警示案例库、法规学习清单与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合规义务库、合规风险库、合规资料库为主体的《依法执业合规管理手册》成果。

  七、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行业综合监管水平还不能完全胜任高质量发展需求,市、区案卷评查工作中因程序性、文字性等问题导致失分的情况仍有发生;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尚需继续提升,普法宣传能力和法治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计划。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指导前置。探索法制稽查下基层行动,将法制审核关口前移,对案件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及时纠正案件办理过程的错误和瑕疵。二是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大学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聚焦基层执法困惑,精准开展分类、分级培训。打造培训品牌,增亮“模拟实训”和“围案话法”两张名片。三是发掘打造优秀典型案例。深入挖掘总结,编制典型案例汇编等材料,向国家、省、市部门推荐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或重点案件,鼓励“讲好卫监故事”“传递卫监声音”,以典型案例和重点案件为载体,展示执法成果、交流执法经验。

  (二)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一是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网络。进一步完善区、街道(街道公卫中心)、社区(社康中心卫生监督协管)三级监督网络。逐步建立“线索上报-核查处置-巡查反馈”的闭环,形成“区级统筹谋划抓大案,街道精准覆盖强执法,社区补充支撑布哨点”三级监督执法网络,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巡查小程序。二是全面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管理系统使用。目前,民营医疗机构信息化使用率为21%。2024年实现全覆盖,落实医疗机构就诊信息化,实现对民营医疗机构就诊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三是推广住宿场所客房清洁保洁智慧管理系统。推进客房保洁智慧监管工作,通过前期摸排、宣传发动确定住宿行业智慧保洁试点单位,积极推动住宿行业智慧保洁试点落地,提升我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三)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涉案部门研究办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案件,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加强与信访、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探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各类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四)全面推广公立医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横向纵向双推进,提质增效促提升。综合两家医院试点情况,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系统性、示范性经验成果,将依法执业合规经验推广到试点医院管理整体合规,从试点医院推广到全区公立医院。二是开展合规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示范创建1-2家合规制度完善、合规机制健全、执业管理规范、医患关系和谐的法治医院样板。三是推进公立医院合规文化基地创建。示范创建1-2家公立医院合规文化基地,依托合规文化基地,大力弘扬“用合规避风险、以合规促发展”的合规理念,开展合规宣传教育,引导医务人员自觉践行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逐步形成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的工作习惯,实现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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