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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龙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在2021年度法治深圳建设考评中取得满分第一的优异成绩,全市合规建设现场会在龙岗区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要把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对策和实际行动,落实到推动新时代龙岗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组织制定学习贯彻实施方案,组建区委宣讲团、百姓宣讲团和区属各党(工)委宣讲团,深入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一线开展广泛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实现对各领域、各群体、各层级的全覆盖。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和区委党校培训内容。邀请知名教授、专家学者为全区领导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2次。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抓关键少数,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将述法作为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要求区管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全区7个党委部门、30个政府工作部门和11个街道共278人完成述职述法工作。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制定发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长组织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优化法治政府考评指标评分标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全力做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督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在全市率先发布《龙岗区城市运行事件权责清单》,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处置责任单位等事项,提升民生诉求服务信息化、协同化水平。出台《龙岗区部门职能职责分歧处理办法(试行)》,为解决部门间职能职责争议提供指引,已妥善处理分歧20余项。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功申报首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区)建设试点县(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个转企”到店办服务,在全市首推“一杯咖啡办成事”,推行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为企业节省成本超过939万元。大力推进“无接触”“零见面”全程网办,全年新登记商事主体83489户,全市排名第一。推动“跨省、跨城、市域通办”,累计实现事项980项。在全市率先实现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累计实现“免证办”700项、“秒批”383项、“无感申报”202项、“秒批秒报一体化”75项。加大“i龙岗”专区建设,已接入100项政务服务,日均访问量、活跃率连续八个月均位列全市各区首位。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获评2022年省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市场主体纾困稳定和繁荣壮大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全市首创“信易贷”助企纾困,申请企业超500家,今年已获批42家约3.3亿元贷款,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在全区13个重点产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实体平台,服务企业商户近3.5万家。

  (四)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探索开展企业环保合规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合规治理。制定《龙岗区东江流域涉污企业环保合规建设方案》,该工作纳入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建立健全环保合规指标体系,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引。出台20条“绿色撑企”系列措施,推出生态环保行政执法自由裁量事项清单,建立企业环保刑事合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履行合规承诺。市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暨龙岗区东江流域企业环保合规建设现场会在龙岗区召开,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得到社会广泛关注。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现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问题提醒制度,压实各单位法律论证主体责任。2022年我区制定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件,均按要求完成备案及发布。

  (二)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涉及国务院决定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上级单位要求清理的文件进行梳理,以适应上位法的动态调整。今年已修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修订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1件。截至目前,全区现行有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4件,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59件,均没有与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确定《龙岗区郊野径专项规划》等6项决策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龙岗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等2项决策为听证事项,在区政府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专题栏目,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

  (二)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大运中心ROT等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重大行政决策全程提供法律审查和论证等法律服务,依法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及疑难信访事项,共审查区政府涉法文件1282件/次,确保区政府决策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围绕建立完善“大应急、大安全”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调整区应急委成员,修订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完善区专项指挥部设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整合社会救援力量,开展社会应急队伍拉动演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二)依法依规科学开展疫情防控。制定《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十二条》等工作制度,有效提升了龙岗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制定针对城中村等重点场所的防疫应急预案,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疫情风险源头预防管控等机制,加强涉疫风险化解、跨区域流调、转运协作等联动机制建设。

  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率先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合规建设机制,建立司法行政“双监督”模式,出台《龙岗区关于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合规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合规建设。推进街道成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区各街道执法案件总量及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前列。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区行政执法动态监督和全面监督,定期发布“双系统”应用情况通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关评查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在“龙岗政府在线”设置“执法监督”专栏,推进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新申领更换执法证件572本。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实行指导培训“导师制”,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市唯一获评“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办理的某公司出具虚假土壤调查报告案被生态环境部列入第七批执法典型案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作出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入选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区人力资源局办理某公司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列为典型经验。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小错免罚”包容柔性执法。探索“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减少执法扰企。全市首创城市管理“不见面执法”方式模式,对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常见违法行为实施智能识别和处置,获全市推广。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5家单位进行评议,通过线上线下传播,投票及推文点击量超过50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研判,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852宗,达成协议金额12.26亿元,调处成功率达96.79%。优化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在全市率先出台深化行政争议调解15条措施,成立区、街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平湖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全市唯一入选“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龙岗街道“一家人”多元化联合调解平台项目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70宗,与去年同比增长118%,其中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的150宗,调撤率约27%,经复议后再提起诉讼的案件55宗,90%以上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实质化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9次,其中“一把手”出庭应诉23次,约为2021年的2倍。

  (三)依法化解信访纠纷更加有序。开展“1+4+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即1个总方案、4个分方案、5个工作指引),设立“书记在线”平台和举办“书记问需会”,进一步畅通群众网上投诉渠道,共答复群众意见建议585条,化解群众诉求2969件,全区111个社区均成功举办至少一次“书记问需会”。

  (四)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开展双月学法,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举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全区6045人(全市各区最多)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优秀率100%。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布吉街道龙岭社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吉华街道中海怡翠社区3个社区被确认为2022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单位。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区已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3个,社区法治广场21个,法治长廊63个,市星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6家。在龙岗融媒开设“掌上法治”专栏,优化龙岗电台“法在身边”栏目,制作全市首个统计法治动漫视频宣传片,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1915场。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报告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情况,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7件,政协提案147件。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全区诉讼案件249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4件,办理诉前程序12件,被监督行政机关到期回复率100%。强化审计工作,共完成审计项目21个,提出审计建议73条,推动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25项。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行政复议纠错制度落实,提出行政复议建议,通过撤销等方式纠正案件30宗,纠正率达到5.8%,向相关单位发出复议建议书3份,组织编印《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汇编》,力争实现“纠正一案、规范一片”效果。印发《龙岗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暂行办法》,首次将11个街道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纳入联席会议,共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0件,同比上升34%。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信息161条、重点领域信息801条、行政许可信息36448条、行政处罚信息4649条。在全市率先探索“信用+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将全区14类约284万条信用数据对接运用至市一窗式系统,共使用各类信用数据63.1万条次。

  十、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创新亮点不多,没有形成在全国、全省范围示范引领经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门职权划分需进一步理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还需优化;“四项”法治创建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龙岗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体现法治担当、展现法治作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培训长效机制,把学习领会与我区改革发展大局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双月学法”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将政府决策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等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探索重大决策与公民互动有效途径,全面推动公民参与,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快推广应用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线上线下同步,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持续推进跨域通办服务机制,拓展免证办服务范围。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探索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型,推动实现信用监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近距离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不断深化企业环保合规建设,助力构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

  (四)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品质。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合规建设,进一步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能。加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力度,推动各部门建立覆盖各街道的“一对一”联络员队伍,推行“导师制”指导培训机制,建立区级行政执法案例库,探索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推广行政执法“双系统”,实行执法全流程线上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智慧化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纠纷。加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涵盖法治宣传、行政争议化解、司法确认等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应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六)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方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推动本地客家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本土客家族群依法依规治家、邻里和谐共融的优秀法治文化典型。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在学校试点成立“法律援助+心理辅导”服务站,推动构建常态长效师生法律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和“四项”法治创建,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打造普法亮点,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精准普法、实时普法。

  (七)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落实的督导,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全面系统摸排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加强涉及各街道各部门的指标情况监控,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每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及时梳理存在问题,聚焦薄弱环节,开展各项指标整改及优化提升工作,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协调推动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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