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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高品质设计激励机制》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9-29

文  号:深龙发改规〔2021〕1 号

关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高品质设计激励机制》的政策解读

  为繁荣我区设计市场,吸引高水平设计师和设计团队积极参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助力区政府投资项目高品质呈现,区发展改革局牵头起草了《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高品质设计激励机制》(以下简称《激励机制》),现将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现目标

  答:为优秀设计成果提供相匹配的设计费用和荣誉,增强设计单位开展创新设计的积极性。通过优秀设计奖励金形式,激励设计单位自觉增强争优创优意识,抓好设计关键环节,拟定创优计划,深入实施多方案比选,在设计过程中有目的、有意识地创造优秀设计成果。

  二、机制主要内容

  答:《激励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竞赛奖金

  重点项目竞赛奖金取费标准由建设单位结合竞赛层级、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等自行确定,并提请领导小组审议。

  (二)落标补偿

  重点项目总落标补偿费用控制区间为重点项目设计费的5%—30%。具体项目落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在招标方案中明确,确因项目需要超出标准区间的,应报领导小组审议。

  (三)达标奖金

  建设单位可结合重点项目所在片区、预期目标等实际情况,在概念设计阶段对其设计提出创新、质量、外观、经济等方面的目标要求,或设定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奖项评比目标,并根据达标难易程度、获奖级别高低,分档次设定达标奖金,纳入项目总投资列支。达标奖金以设计费为基数,其中,国家级奖项控制区间为设计费的50%—80%,其他级别奖项控制区间为设计费的5%—50%。重点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评判其设计成果是否达标,并根据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向设计单位支付达标奖金。

  (四)动态调整

  对于符合规划政策要求,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产生积极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经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可列入年度优选计划。需提高设计费取费标准的,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总投资列支。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高品质设计激励机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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