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龙岗区关于促进优势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07-22
文 号:
一、修订背景、必要性及更名说明
2023年12月,为着力推动龙岗区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龙岗区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原若干措施》),有效期三年。《原若干措施》实施后,国家及省级层面相继出台关于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最新文件精神及深圳市相关要求,加大优势传统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原若干措施》基础上牵头开展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具有较强必要性:一是落实上级最新政策要求,衔接市级传统产业升级工作部署;二是解决原政策部分条款不合规、精准度不足等问题,符合国家及省、市财政资金管理新规;三是回应企业核心诉求,补齐智能眼镜应用推广、品牌标准建设等政策短板;四是保障与配套实施细则协同一致,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稳定政策支撑。
本次政策修订启动时,拟定名称为《龙岗区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并经区工信局党组会审议同意按程序推进。后市政府207次常务会议精神,明确将“现代时尚产业”更名为“优势传统产业”,涵盖黄金珠宝、眼镜、服装、家具、皮具等领域,与《深圳市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作方案(2025—2027年)》界定范围一致,据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步调整政策名称为《龙岗区关于促进优势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部分为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产业能级高质增长、供需对接数智融合、布局优化集聚成势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四个方面,设定了具体量化指标和发展方向,为产业发展划定清晰路径。
第二部分为重点领域,主要包括珠宝优品、服饰尚品、智能用品和国货“潮品”四个方面,结合各领域产业基础和发展趋势,明确了差异化发展重点。
第三部分为重点工作,主要包括推动产业集聚成势、支持企业提质增效、促进优势传统产业生态体系建设、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加强要素保障五个方面,细化了14项具体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核心内容、扶持标准及责任单位。
第四部分为附则,对《若干措施》与区级其他相关政策的关系,及实施期限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